3月15日上午,记者走进鄞州区怡景花园大门,在往前约20米的位置,发现了长长的一摊血迹。附近居民告诉记者,这正是事发地。
附近几位阿姨回忆起当时的情形仍唏嘘不已:当时3个小年轻一起走在路上,突然旁边高楼上掉下一个东西,不偏不倚,击中了其中一个女子头部,她当时就倒地不省人事,血流了一地。“女孩子很年轻,只有20多岁,听说是旁边一家培训机构的老师。女孩子看起来伤得不轻,后来被送到医院去了,也不知道怎么样了?”其中一位阿姨非常惋惜地补充说。
事发几天后,地上的长长血迹依然清晰可见坠物是15楼的空调支架下落撞击墙体后击中人据周围人介绍,坠物是空调外机下面的一根金属支架,是从怡景花园一幢高层住宅的15楼坠落下来的。
怡景花园这幢住宅楼共27楼,记者找到了15楼,经打听找到了坠物的房屋,敲门并无人应。记者从邻居处了解到,该房屋住户还没有入住。该小区建成已经有20多年,发生坠物的这套房屋已经易手3次,当前的业主是去年下半年购入的,事发前刚刚进入装修准备阶段。据了解,坠物产生,是因为拆卸原有空调外机时下方支架脱落。事发后,房主中止了装修。
记者辗转找到了知情人士了解到,事发前,15楼住户请工人拆除旧空调外机,工人往上拉外机时,已经安装多年的下方支架意外脱落。支架在空中坠落时先碰到了墙体外沿弹开,落地时击中了行人。
记者在附近的鄞州区人民医院急诊科了解到,12日上午,一家培训机构送来一名受伤的女子,年龄24岁。被送到医院后马上接受手术,手术后一直住在ICU重症监护。记者在住院部三楼ICU病房门口见到了受伤女孩的母亲,她告诉记者,接到消息后她就从老家长春赶了过来,“听说情况很危险,我一下子要崩溃了!”
记者了解到,受伤女孩是长春人,去年夏天大学毕业后来宁波工作。目前医药费由培训机构垫付。在ICU治疗了几天后,情况有所好转,18日已经转到普通病房。
高空坠物伤人如何追责?
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吴志明律师对此表示:本案受害人可主张侵权赔偿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253条规定:“建筑物、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、悬挂物发生脱落、坠落造成他人损害,所有人、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所有人、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,有其他责任人的,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。”本案空调外机托架坠落即属于搁置物、悬挂物坠落,受害人可向房屋所有权人主张赔偿,如物业服务企业负有管理、维护义务,则可一并向其主张。如若装修公司存在过错,所有权人或物业服务企业在赔偿后可向装修公司追偿。
此外,受害人如果与培训机构存在劳动关系,且是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,则构成工伤,受害人也可选择向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。
受害人具体主张权利的途径,需结合具体案情而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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